阜阳市颍泉区编办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审核工作

访问次数: 612                        发布时间: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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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承接工作

 

按照《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泉区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62号)和《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要求,区编办近期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做好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承接工作。

对于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区编办主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是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审核规范,按照权力清单建设工作中,省市编办行政职权名称“上下一致”的要求,对法律法规依据相同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原则与市政府行政审批事项保持一致;对原名称中的“审批、许可、核准、核发”等用语,尽量规范为法律法规原文用语。二是依据法律法规依据审核调整实施机关,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上级审批事项,除上级明文下放的以外,一律反馈发回;法律法规规定属部门审核报本级政府审批的,调整实施机关。三是严格按照市编办业务指导开展工作,针对行政审批中介清理工作业务新、政策掌握标准不一的情况,在市编办的指导下,根据县区级编办互相交流成果,区编办自行梳理编制中介服务清单,涉及行政审批26项,逐项列出法律法规依据,提出清理规范办法,通知相关单位结合实际,重新填写上报。

督查检查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府下放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区编办逐单位核实对应工作部门,督促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传达《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精神,明确目标和责任,检查相关衔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为承接落实工作的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