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根据省编办相关工作要求,长丰县编办开展了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换证工作。
县编办下发了《关于换发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长编办〔2016〕9号)文件,明确了换证时间、范围和流程,并公布了申领、补领、变更和撤销等类型所需的申请资料,方便了群众办事。为了扩大沟通交流,进行广泛宣传,我们建立了QQ群,对在申领换证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解答,有效地促进了机关、群团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改革创新,机关、群团的组织机构代码变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简化了年审程序,激发了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