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稳步推进实施“放权、监管、服务”工作成效初显

访问次数: 700                        发布时间: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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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注重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领域改革。

一是行政审批改革方面。公布运行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第二次动态调整,及时承接落实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待省、市中介服务清单公布后予以调整公开。

二是投资审批改革方面。对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予以核准或按转报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分类、分阶段梳理各部门投资项目有关的审批、审查事项,并逐项填写审批、审查事项要素,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形成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

三是职业资格改革方面。停止了由人社部门与财政、税务、住建等部门共同负责实施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房地产经济人等8个职业资格项目的认定工作。职业技能鉴定及专技类职业资格认定工作,不再自行设置任何水平评价类及准入类职业资格。

四是收费清理改革方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6个,涉企收费执收单位30家;清理政府性基金项目11个,涉企收费执收单位7家;清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66个,涉及行政审批单位17家;清理的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项目2个,清理协会商会7家。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引入市场机制,2015年该县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项目20个,预算金额4005.73 万元。

五是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商事制度改革以来,该县已办理企业各类业务33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业务47户。推进全省首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县电子商务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乡村淘”运营中心、配送中心、线上特色馆、线下展示馆及160个村级服务网点投入运营。

六是教育领域改革方面。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对接”和“两统一”原则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强化职业教育,省行知学校非遗传承被列为中等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实训基地,学校徽雕艺术专业建成国家示范专业,砖雕列为全国100个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之一。

七是科技领域改革方面。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全县高新技术企业数达18家。新增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家,省级民营科技企业5家。与合肥工业大学等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专家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16项。全县申请专利258件,专利授权160件,荣获“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县”荣誉称号。

八是文化领域改革改革方面。加快推进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省级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农民文化乐园试点建设工作,5个农民文化乐园试点村业余文化队伍12支,共开展各类活动达50余次。全力实施文化惠民民生工程,3个图书馆、3个博物馆、1个文化馆和2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面开放,共免费接待50余万人次。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黄山)非遗大展和歙县第十届徽州古城民俗文化节,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九是卫生计生领域改革方面。实行县级医院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评价,全面取消“以药补医”机制,调整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推动补偿机制改革。简化再生育办理程序,推行全县乡(镇)人民政府全程代理。对乡镇再生育申请全程代理工作进行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加强监督管理。

十是体育领域改革方面。县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以购买公共服务形式推向社会,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形式委托县广场健身舞协会在新洲公园举办主题为“让运动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的健身活动,以补贴经费的形式委托歙县游泳健身中心免费对外开放。深入推进体育社团职能转变改革,积极培育发展社会体育组织,新成立4个协会、俱乐部。

十一是优化政府服务方面。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构建以信息公示、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不断完善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机制。

十二是强化改革保障机制方面。该县明确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范围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分类管理、目录管理和档案管理,建立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责任,把涉及城乡居民公共利益的法律事务列入政府法律服务范围,法律援助案件总数已达4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