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涉及28家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共梳理近百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要求,通过对行政审批事项、合法性、规范性、利益关联、收费依据、涉密性、名称规范的审核,最终保留由申请人自行委托、由行政机关委托或自行实施、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三大项5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县政府明确要求,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对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今后,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上级政府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及收费政策的变化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取得实效。(繁昌县编办 刘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