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工作站位,适应深化改革新常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要求,把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行政综合执法体制及旅游、民生等相关重点领域改革。
贯彻发展理念,适应简政放权新常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指导部门制定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接、管、服”工作及清单的动态调整。部署推广“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运用法治思维,适应严格编制新常态。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继续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按照省市标准控制进人数量,做好进人前置把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编”,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督查以及部门“三定”修订等工作,畅通“12310”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强化看齐意识,适应高效服务新常态。按照“政治上齐心、工作上齐力、行动上齐步”要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专题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及执行力,争当“四个自觉”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