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要求,蚌埠市编办于4月下旬印发了《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的通知》,排出各单位名单和办理时间表,部署安排全市机关、群团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换证工作。在具体工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同志主动与各单位联系,及时解答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认真指导各单位填写相关材料并将单位信息录入网络系统,有效地推动了赋码工作的开展。截至
访问次数: 1014 发布时间:2016-07-07 [字体: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