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鞍山市花山区下发《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通知》(花政办〔2016〕33号),从任务分工、工作内容和步骤三个方面对区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进行全方位部署。
一、落实分工,迅速展开部署。花山区由区编办牵头,区法制办协同,结合区内实际制定出合理的工作计划,并最终通过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时,区编办和区法制办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监管细则、裁量权基准等方面的学习研究,积极筹备业务培训工作,编制工作指南和相关参考模板材料。
二、加强谋划,明确工作重点。以“逐项制定监管细则,使每一项政府权力都有细化可操作的运行规范”为目标任务,重点做好“明确监管重点”“完善监管机制”两项工作。坚持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政府权力事项;健全协同监管机制,监管细则要明确部门之间和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监管职责关系,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防止出现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
三、有序推进,制定工作步骤。根据工作部署、编制上报、审核确认和总结运行四个阶段,分步推进,确定各阶段的时间节点,明确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和任务。加强监督指导、强化协调联动,确保监管细则制定工作协调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