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县乡(镇)两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确保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合法性和实效性,打造更加统一规范、简便易行、纵向顺畅、横向衔接的清单模式,努力做到“接得住”、“管得好”,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日前,黟县完成县乡(镇)两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此次动态调整零报告的单位12家,开展动态调整的乡镇、县直单位41家,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增加权力事项131项,减少权责权力事项49项;县级政府权责清单中变更要素107项;前置改后置审批的15项;暂不纳入清单权力事项共36项。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变更要素权力事项48项。此次动态调整后县政府共保留行政权力1954项,乡镇共保留行政权力829项。
今年4月份以来,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承接省、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权力事项情况,以及本单位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情况,认真自查比对,提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意见,完成了“一上”工作。县编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动态调整申请事项进行了合法性、风险点和流程图集中审核,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于6月上旬完成了“一下”工作。各乡镇和各部门在通过网站公示、内部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一下”意见修改完善了清单内容,完成了“二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