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高位“推”。3月底,区政府印发工作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科学划分工作步骤,倒排工作时间,要求7个乡镇及涉及行政权力运行的42家区直暨驻徽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将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科室及具体经办人员。
二是摸清底数无遗“漏”。以区政府2015年公布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底本,结合区政府先后4次取消、调整权力事项文件要求和《市县行政许可通用参考目录》及法律法规规章修正后新规定,认真梳理本地本部门权力事项, 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动态调整取消、转移、增加及变更要素情况。
三是严格程序协作“审”。根据《黄山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部门比对、集中初审、调整完善、审议公开”程序,编办、监察局、法制办按照职能分工,分别对调整内容、风险点、流程图等进行审核。
此次区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共涉及权力事项200项,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