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工作规范化。认真落实“一书两证”等行政审批事项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全面开展专项自查。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专题学习,签订承诺书7份,承诺未在企业及经营性事业单位兼职(任职),未经商办企业、从事个人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
二是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制定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并及时做好动态调整,编制行政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双随机”抽查机制,列化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完善监管体系,通过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到位。以《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切实履行规划管理职能。
三是做好在建项目的批后监管,对分期建设的项目严格做好容积率的管控。对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严肃查处;完善相关制度,压缩容积率调整的空间和弹性;严格落实专家评审制度,避免规划项目“封闭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