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编办出台信息宣传考核办法

访问次数: 727                        发布时间:201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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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发挥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信息宣传工作意识,强化干部队伍内部活力和相关业务能力,歙县编办近日出台《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三方面全面加强考核。

一是制定考核原则。考核任务分解到人,对于完成任务的工作人员实施奖励,没有达到标准的予以内部通报批评,并把信息采用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依据。

二是划定考核指标。《办法》规定,各科室人员每人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篇,第人每年报送信息不得低于一定数量,在完成信息上报数量任务的基础上,还必须达到一定的信息采用率。  

三是完善考核标准。对信息宣传工作实行一季一通报,每年年底对各考核对象的机构编制宣传稿件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考核,对上报的信息划分为中央、省、市三个等次予以兑现奖励。(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