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红卫指出,两个新型服务清单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具体行动,是激发社会市场活力的有力举措,也是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潘红卫强调,准确把握两类服务事项清理规范的工作要求,一是要切实掌握两个新型服务的内涵和外延。建立全方位的公共服务清单,不仅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还包括国有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全口径中介服务清单,要与权责清单中列出的行政审批等8类行政权力一一衔接对应,全面清理规范与这8类行政权力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二是要切实明确两个服务事项的梳理标准。梳理公共服务事项,要坚持“加法”原则,重在公开透明、应进则进。清理与行政权力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要坚持“减法”思维,能减则减,对社会中介服务来说,越发达越好,要鼓励推向市场、放开搞活;三是要切实跟进全市整体推进的工作节奏。县直部门要加强与市直对口部门衔接,充分学习借鉴,确保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潘红卫最后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是两类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立即把清理规范工作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工作专班,集中人员力量,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采取项目化运作的方式,集中办公、集中审核,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时将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要求传达到位,确保两个新型服务清单建设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圆满完成任务。
会议传达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会后县编办相关业务人员对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相关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石台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