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建立公共服务清单,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行动,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创新举措。此次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扩大了清理规范范围,将市政府各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各直属事业单位、驻淮单位、企业及其他组织利用行政权力或公共资源,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产生直接影响或满足直接需求的外部服务行为全部纳入清理规范范围。为保持与省直部门工作的一致性,会议进一步明确清理时间节点,要求10月底完成公共服务事项审定确认工作。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意识,建立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联动,争取圆满完成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任务,确保通过公共服务事项,在减环节、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改革获得感。(淮北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