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关于落实基础教育三项改革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精神,巢湖市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建立学区管理体制。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下,建立以“学区工作制度化、学区师资优质化、学区活动一体化、学区教研正常化、学区发展特色化”为主体的学区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二是完善学区机构设置。以中心学校为依托设立学区,将13个乡镇(含中庙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统一更名为学区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配备财务、师资、教育教学、教研等专兼职管理人员3-5人。学区管理委员会,隶属市教育体育局管理,接受所在乡镇、街道指导,主要负责学区管辖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及公、民办幼儿园的统一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学区管理工作监督。建立学区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实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涉及重大问题需经学区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巢湖市编办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