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编办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有关纪律

访问次数: 741                        发布时间:201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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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30条、滁州市委26条和明光市委22条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努力营造廉洁过节、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中秋前夕,明光市编办召开会议,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传达学习明光市纪委《关于严明“中秋”、“ 国庆” 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明纪电〔201612号)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会议指出,本办全体成员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将 十个严禁当作不可逾越的红线,一直贯彻落实下去,要将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对待。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 “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督促本办党员干部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明光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