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精简突出“放”。建立权力事项、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三位一体”的区镇(乡)两级政府权责体系,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262项减至143项,精简45.4%。同时做好动态调整,先后4次承接市下放、取消行政审批16项。
创新理念强化“管”。针对保留、取消、转移的权力事项,以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目前,全区17个部门共梳理抽查事项188项,开展97次“双随机”抽查。
多措并举促进“服”。融合“端菜型”政府提供服务与“点菜型”群众需求服务,对区直8个部门和2个乡镇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试点,探索建立区级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建立全口径中介服务清单,实现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黄山市徽州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