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编办深化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助推政府效能

访问次数: 1463                        发布时间: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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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会议精神,县编办持续推进“3+2”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助推效能建设。

一是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加强权力监管。今年4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实行“1+x”模式,随后印发《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通知》,要求到201611月底,针对县级2600余项行政权力,逐项制定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和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基准。截止目前,黟县已基本完成监管细则制定,至此,每一项政府权力都有了细化可操作的运行规范,实现对政府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标准化监管。

二是完成2016年上半年县乡(镇)两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印发《黟县县乡(镇)两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各乡镇、各部门根据2015年以来省、市、县政府取消、调整的权力事项和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进行修订,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增加权力事项131项,减少权力事项49项;县级政府权责清单中变更要素107项;前置改后置审批的15项;暂不纳入清单权力事项共36项;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变更要素权力事项48项。

三是认真做好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省政府决定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市县36项,该县对应的33项全部取消,要求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对涉及政府权责清单的权责事项作相应调整,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同时,印发《关于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针对黟县权责清单公布及动态调整,承接、取消、下放及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及网络服务建设情况等,开展阶段性“回头看”,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对自身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细化具体措施,促进“放”和“管”的有机统一,逐步建立起政府监管、市场调节、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监管体系;另一方面,推动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目前,已实行“双随机”抽查的部门有16个,占有执法检查事项部门总数的比例为67%,共梳理抽查事项311项,开展154次双随机抽查。

五是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试点工作。根据市统一安排,黟县选择了15个县直单位和1个乡镇先行试点,9月初,召开了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试点工作动员培训会议,正式启动了该项工作。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谋划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建设,突出需求导向,坚持“政府端菜”和“群众点菜”双向发力,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个性需求,推进政府权力运行的健康发展。(黟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