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务院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得到有效落实,
会上,县编办传达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皖政[2016]67号)文件精神,并就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单位对照本部门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权力事项,凡涉及取消的项目一律取消。各部门将落实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情况书面上报,并结合本部门相关权力的实施情况,按程序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相关单位就本部门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报告。
县政府办副主任陈玉凯就进一步落实情况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各涉及单位要及时完善权责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监管措施、接受社会监督。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确保“放管服”各个环节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二、对明确要求取消的事项,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审批,针对重要审批项目取消后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缺位。同时,各涉及部门要与县行政服务中心密切配合,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能。三、做好后续相关工作,各部门要依据上级取消的行政职权有关情况,动态调整本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继续加强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要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