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全市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郎溪县就县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统一规范、权力事项运行事中事后细则制定、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等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市直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在市直部门带领下,主动参与制定县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基础清单;要根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基础清单,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并对照统一规范后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及裁量权基准;同时把握时间节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统一规范工作于
同时,郎溪县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权责清单和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建设的通知》(宣政办秘〔2016〕129号)文件要求,邀请了全市其他6个县(市、区)权清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集聚郎溪县编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