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编办多项举措强化政务公开

访问次数: 646                        发布时间: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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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上午,市编办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信息发布员参加了“明光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暨创国标工作推进会”。根据会议要求,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于1024召开办政务公开工作会,向本办全体人员传达此次会议精神,总结前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集思广益,探讨如何将政务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会议首先传达市政府、市公开办对政务公开创国标工作前三季度工作情况督查结果及下一步工作要求。根据督查反馈结果,市编办全体成员在会上均作出发言,积极讨论,查找本办政务公开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力争使此项工作走上新的台阶。

会议指出,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编办紧紧围绕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虽取得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断档,信息发布数量不足等问题。针对工作短板,市编办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认识。市编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副主任分管,狠抓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督查通报,专题安排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其纳入办内部绩效考核内容,从思想上提高全体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并将政务公开作为月工作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月对工作进行总结。

二是成立组织。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市编办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综合股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三是专人负责。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保持人员稳定,任命一名专职信息发布员,负责本办政务公开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分管副主任负责本办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对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是健全机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借鉴先进单位及其他机构编制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特点,修改完善了《明光市编办信息公开制度》、《明光市编办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明光市编办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工作组织推进、信息发布协调、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是开展考核。市编办将在年末对本办各股()政务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考核,对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进行表彰,并在单位内部绩效考核中进行加分;对没能按时公开或政务公开信息报送量少的股室及个人将予以批评,以此增强本办全体人员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明光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