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编办再发力 努力提升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水平

访问次数: 1092                        发布时间: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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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六安市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成效,根据市编委要求,六安市编办牵头,市直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2016年初开始,对近几年来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情况开展了一次“回头看”,对308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一次全面清理规范。在此基础上,重新核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员额,并持续推进规范管理常态化,创新编外用工新形式,进一步提高了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其主要做法可以概括成“三化”:

一是聘用人员管理覆盖全员化将市直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范畴;将员额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备案编制、顶编聘用等用人形式,全部纳入员额核定范围,实行全覆盖。对员额外自聘人员先实行冻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有关部门制订自聘人员分流消化方案,有员额空缺的单位可采用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选用,无员额的空缺的单位自行消化解聘,确保清退整改到位。

二是核定聘用员额动态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员额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核,每年10月份由市编委研究批准并下达下一年度员额。非因工作急需,一般平时不再追加员额。今年,遵循“总量控制、确实需要、从严从紧、动态调整”原则,结合各部门(单位)机构职能调整、工作任务变化和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实际,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对部门(单位)聘用员额全面进行重新核定。对可实行社会化服务的事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不核定聘用员额。党政群机关一般不再核定编外聘用员额;事业单位按事业编制总额的15%20%核定,鼓励事业单位在空缺编制内顶编聘用。

三是规范管理常态化。健全员额审批、人员招聘、合同签订、实名备案、待遇核定、经费供给和考核管理等环节相互衔接协调机制,实现机构编制部门与财政、人社等部门间信息共享。进一步明确市聘管办各成员单位职责,市编办牵头负责聘用人员管理组织实施,具体负责聘用员额审核、使用和实名制管理,市监察局负责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负责将聘用人员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人社局负责聘用人员岗位薪酬指导意见的制定、招聘方案审核、劳动关系的备案、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对劳务派遣的监管。

探索管理新形式。鼓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创新聘用管理方式,树立购买服务理念,对可由市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与社会事务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以及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辅助性和技术性服务事项,按照《六安市本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向社会进行购买,逐步实现由“养人”向“养事”转变。市直3家公立医院和2所高等职业院校试行备案编制管理,实行总量控制,研究制订相关配套措施。

严肃聘用管理纪律。机构编制、监察、财政、人社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市直单位执行聘用管理规定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或重点检查。对擅自聘用人员、超员额聘用人员、违反程序聘用人员、违反规定标准支付报酬和其它福利待遇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纪律,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取消下年度聘用员额申报资格。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形式,在满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创新用人制度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在全面从严控制机构编制限额、确保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的大形势下,解决部门单位工作任务不断增加与工作人员偏紧之间矛盾的一种可行有效的方法。从现实中看,现行的编外员额管理工作思路、模式和整体设计是可行有效的,但是在具体的制度和管理操作细节上还有尚需完善的地方,如在聘用人员的“进、管、出”方面,还需建立科学合理、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在聘用员额、审批编制、备案编制、政府购买服务之间还应探索建立统筹衔接、互为补充的管理方式。

六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自2013年实行聘用员额管理制度以来,通过几年努力,逐步建立了运行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管理制度,聘用人员总量得到控制,聘用程序得到规范,聘用人员待遇得到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