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造高效廉洁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区编办采取“三举措”,强化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全面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党员干部会议,认真传达区委办《关于在区直单位及其所属机构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明确总体要求、核查对象和核查范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年初签订《公职人员拒绝违规经商办企业承诺书》,如实填报《党政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详细自查本人及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任职)和取酬情况,并向党组织作出本人无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今后也不会发生上述行为的承诺。
三是筑牢制度防线。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发现、报告、查处等相关机制,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列入干部监督管理内容,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存在违规情形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宿州市埇桥区编办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