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

访问次数: 20570                        发布时间:201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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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精神,设立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编办既是省委的工作部门,又是省政府的工作部门,列省委机构序列。省编办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行政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机构编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机构编制有关政策,并督促落实。

(二)负责全省行政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拟定全省行政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省行政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加强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组织指导工作。

(三)负责全省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全省副处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

(四)审核省委、省政府部门和省人大、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省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市、县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五)协调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省委部门与省政府部门以及省与市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审核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行政编制总额;指导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各类开发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拟定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全省副厅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置;审批全省处级事业单位和冠以安徽省名称的事业单位的设置;组织制定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展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承担省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省行政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市、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和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十)负责全省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责审核工作;负责全省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省本级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省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十一)联系党中央、国务院部门驻皖机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办本级,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建立两个新型服务清单,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一是以“3+2清单制度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省各级全面建立两个新型服务清单,继续抓好权责清单统一规范和动态调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权力运行监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二是扎实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市场监管、商务综合执法等领域改革工作,完成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总结推广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和商务综合执法国家级试点工作经验。三是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四是积极做好群团组织、纪检监察和政法领域改革相关工作。五是继续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认真总结高校试点工作经验,在公立医院试点推行编制周转池制度,抓好控编减编工作任务落实。六是加强自身建设。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集“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统领,以“五化五提升”活动为抓手,共同开展“三级编办联动、五级支部共建、服务改革发展”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22.6万元。收入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2.6万元,来自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22.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2.6万元,占8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万元,占7.2%;医疗卫生支出45.2万元,占3.7%;住房保障支出56.8万元,占4.6%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2.6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6.3万元,增加0.5%。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1032.6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1.6万元,减少3.0%,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项目经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5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预算87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预算350万元,主要用于权责清单制度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改革”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规范完善两个清单,打造权责清单“升级版”等支出;“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预算4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等支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预算40万元,主要用于继续精简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更好发挥市场的作用等支出;“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改革”预算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支出;“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等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等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8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0.9万元,增长54.1%,增长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及工资标准提高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88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45.2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2万元,增长7.6%,增长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保险”预算45.2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56.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8万元,增长7.2%,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43.4万元,“提租补贴”预算13.4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收支总预算1222.6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12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2.6万元,占100%

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12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2.6万元,占71.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50万元,占28.6%,主要用于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等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办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3.7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室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

算总表

2.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支预算表

5.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6.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7.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