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完成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初审工作

访问次数: 650                        发布时间:201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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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是“3+2清单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自2月13开始,由市编办内抽外借14名人员牵头成立中介服务清理审核组,利用两周时间对市直单位清理报送情况进行集中审核。经初步审核,拟保留中介服务181项,取消57项,规范52项。

一是坚持“应清尽清”。与部门权力运行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理规范范畴。近年来国务院、省、市政府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意见一并贯彻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审核标准。按照“取消一批、转换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严把审核关口。在清理审核中总结提炼二十余条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统一审核口径。

三是与涉企收费清单衔接。与涉企收费清单中的行政审批前置收费服务项目逐条比对,相互衔接。

四是规范收费标准和依据。从市物价局抽调人员全程参与清理审核,准确定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文件依据和标准务求准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