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编办“四结合”为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

访问次数: 1138                        发布时间: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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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水平,近年来,池州市编办注重多方结合,强化督查问效,有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制度保障与考核执纪的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池州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试行)》、《关于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关于切实做好市本级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积极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沟通对接,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审计、巡查内容,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党建考核内容。2016年,开展控编减编专项督查1次,审计1次,巡查1次,年度考评1次。

    二是围绕改革与创新的有机结合。紧盯新形势下行政体制改革步伐,不断丰富监督检查内容,将行政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职能职责的合理配置、政府职能转变纳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内容,在2016年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考核中,将国有林场改革、“3+2清单制度建设、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纳入考核内容。2017年,探索将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权利运行监管平台建设、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纳入考核内容。

    三是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通过实名制管理的“横向互联、纵向互通”实现阳光管编,积极宣传发挥“12310举报电话作用,充分运用机构编制网、微信公众号的媒体作用,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调动社会各界监督机构编制工作。

    四是规范运行与保障需求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推进党政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向规范化、法定化转变,一方面在监督检查中查找机构、人员配置中的薄弱环节,补齐短板。调整供给,鉴于事业单位分类及收费政策调整,2017年对市直14个事业单位编制经费来源进行了变更;盘活存量,将编制资源向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倾斜;优化结构,2017年公招中,编制使用计划继续向基层一线和执法部门倾斜。(池州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