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访问次数: 1007                        发布时间:2017-03-27

[字体: ]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马鞍山市编办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建立一单、两库。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和年度报告全部纳入抽查事项清单,实现抽查内容全覆盖。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完整准确。二是制定实施抽查细则。出台《马鞍山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抽查细则》,明确抽查的内容、比例、频次、程序、方式、责任等要素,确保可操作、可追溯、可考核。按照1%3%的比例对事业单位法人随机进行抽查,对投诉举报多、违规记录多的单位适当提高抽查几率。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采取市级编办统筹方式抽调县区编办执法检查人员参与检查。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将抽查工作过程和结果及时通报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和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根据省、市关于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