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歙县编办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开展了自查。
县编办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不存在未审批就列支,超标准、超预算、无预算列支,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向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转嫁、摊派“三公”经费等违法违规现象。“三公经费”支出由编办主任办公会议统筹安排。综合科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三公经费”支出申请、公开和检查监督。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落实“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抓好“三公经费”审批关口。制定了《县编办财务管理制度》、《县编办公务接待制度》、《县编办慰问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障“三公经费”支出合规、支出科目列报准确、履行报批手续完备。
下一步,将继续强化措施,做好“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三是加强用电、用纸管理。提倡节约用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 (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