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 ,宿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宿州市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宿协调办〔2017〕1号),对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作出了部署要求,从行政许可的事项管理、流程、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服务水平。这是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审批难”问题、约束自由裁量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审批效率的重要措施。
《方案》共设置总体要求、实施范围、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五个部分,涉及10项具体工作任务,反映了“及早谋划”“统筹推动”“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及特点。
一、及早谋划,认真贯彻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文件精神
一是理清工作思路,及早着手制定《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的意见》(皖审改办〔2016〕4号)下发后,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编办迅速启动《方案》筹划起草工作,认真研究相关政策要求,准确把握时间要求和任务清单,找准工作结合点和落脚点,积极组织调研,同时学习借鉴兄弟市做法。经多次修改完善、广泛征询意见、合法性审查,及时出台了该《方案》。二是及早筹划部署。要求涉及部门自4月中旬开始,启动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明确工作步骤,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统筹推动,协力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实施工作
针对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的工作特点,要求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协力推进。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为牵头组织机构,市、县(区)各部门是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责任主体,具体推进本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组织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进一步落实规范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梳理鉴定、专家评审等事项,量化审查工作细则,建立相关制度;质监部门负责加强行政许可标准的技术保障,加强国家标准与本地具体情况研究,及时解决执行标准过程中的问题。
三、务求实效,着力推动标准化与审改工作“双提升”
《方案》对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服务、受理场所与管理、检查评价“五位一体”的标准体系和统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作出了系统部署。一是着眼于公开透明,对照标准制定格式文本,并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和公开,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二是着眼于便民高效,针对办理行政许可的主要环节,通过建立制度、制定审查工作细则等,推进行政许可流程标准化。三是着眼于优质服务,通过建立信息公开、服务承诺等规范标准,编制好服务指南,推进行政许可服务标准化。四是通过合理设置受理场所,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落实人员配置与服务要求等推进行政许可受理场所与管理标准化。五是通过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制定评价方案推进监督检查评价标准化。(市编办权责清单制度改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