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的监管,宿州市编办结合中央和省的要求,积极创新监管方式,于
研究确定了“一单两库”。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宿州市编办结合实际编制了《宿州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内容清单》,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登记事项、业务开展情况、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等十二项内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明确了抽查方式。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将市直和各区县已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法人登记,并于本年度3月31日前已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的单位,列入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全市从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业务人员为基础建立宿州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执法抽查人员名录库,供市区两级登记机关开展抽查工作时统筹使用,每年更新一次。
讨论通过了“一细则”。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会议讨论通过了《宿州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实施细则》,会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抽查的重点内容、关键环节、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等,统一全市做法,同时要求随机抽查做到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下一步,宿州市将严格按照《宿州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进行现场反馈、限时整改,抽查结果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宿州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