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编办“四项举措”落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访问次数: 444                        发布时间: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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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滁州市委、市纪委关于构建滁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1+6+N”制度体系要求,为不断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市编办立足本职、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力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位。

一是抓好学习。及时传达市委文件精神,发放市纪委、监察局《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学习问答》14册,教育党员干部充分领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和重要作用。

二是完善记录。各党组成员规范填写《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全称记实手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痕迹管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三是结合专题。党组领导班子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专题学习,领导干部需要报告与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行为关联紧密的8项“家事”和6项“家产”,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四是立足本职。主动配合市纪委做好纪检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完善巡视机构设置,不断加强党的监督执纪力量,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机构编制资源保障。(滁州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