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编办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推进事业单位诚信建设

访问次数: 1495                        发布时间: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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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是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责任主体,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尤为重要。近年来,市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紧紧围绕自身职能,努力推动事业单位诚信建设。

一是抓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每年13月,事业单位对自身开展业务活动、资产损益、绩效奖惩、社会投诉等11个方面问题进行自查,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后提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并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同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举办单位、住所等内容全部录入马鞍山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查询。

二是抓好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对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行为进行监管。出台《马鞍山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抽查细则》,每年对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对其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信息进行检查,并做好现场抽查记录,对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行为的单位,将其纳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诚信体系的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抓好事业单位法人失信行为惩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规定。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对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现任法定代表人撤换建议机制,对已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建议其主管部门进行撤换。(马鞍山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