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精神,亳州市编办按照省编办部署,对市、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
一是摸清底数,及时部署。认真摸清市、县(区)供销合作社设置情况,及时部署县区编办开展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管理体制的调整工作。
二是提出建议,调整市供销合作社社联合社管理体制。根据省编办对市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的意见,提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建议,及时提请2017年第三次市编委会研究,并报经市委常委会同意后,已按程序报省编委审批。
三是指导督促,建立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指导督促县区编办调整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管理体制,认真审核把关,并提请2017年第三次市编委会研究。及时批复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