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编办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

访问次数: 819                        发布时间: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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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亳州市编办积极开展了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

一是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摸清此批取消事项在亳州市的实施情况。要求市直部门认真学习国务院、省政府文件,对照国务院决定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39项)和省政府取消的省级实施的权责事项目录(共计20项)及取消市县两级实施的权责事项目录(共计12项),结合部门权责清单,梳理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中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涉及情况,做好本业务系统内部许可事项梳理工作的指导督促。

二是对取消事项做好关联项、全环节的清查工作。此次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工作,不仅要清查国务院、省政府明确规定市县两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而且对文件中国务院、省政府下文委托、下放到市级、县级具体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对一些行政审批事项环节中涉及到已取消事项的审批要求进行了清查,要求停止相关事项的审批。

三是及时做好网上办事大厅审批事项的更新调整。梳理工作结合网上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要求对网上办事大厅中涉及到的在办审批事项立即冻结不得再受理办理,并做好办事群众的解释工作。

通过此次清查梳理,亳州市共梳理出9项对应此次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下一步,亳州市将正式下文取消此9项行政许可事项,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更新,并对取消后的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衔接落实和配套制度的建设工作作出工作部署,进一步以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社会活力的“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