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全面启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

访问次数: 1532                        发布时间: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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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蚌埠市印发《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实施意见》(蚌政办秘〔201785号)文件,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用标准化手段实施清单明晰、流程规范、服务高效、监管到位的行政审批行为。

一、立目标,指引工作方向。把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作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树立明确的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建立和完善涵盖行政许可“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服务体系和行政许可标准可实施、可监督、可评价体系,以标准化促进行政许可规范化,加快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行政许可制度。

二、定原则,提供工作遵循。以科学严谨的工作原则指导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作为工作开展的基本准则。一是依法行政。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行政许可活动依法依规;二是简明实用。以现有行政许可活动为基础,制定实用易行、简洁扼要、方便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的标准文本;三是积极创新。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现代技术,探索行政许可新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四是持续改进。建立在实施中完善、在改进中提升的动态工作机制,根据标准实施情况和行政相对人需求,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提高行政许可工作质量。

三、明任务,确定工作内容。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无差别的高质量行政审批服务。一是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编码管理。二是行政许可流程管理。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内容和流程管理规范要求,以方便行政相对人为导向,实现行政权力得到约束、寻租行为及时预防、行政裁量权管理规范。三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顶岗补位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文明服务制等服务制度和规范。四是受理场所建设管理。根据政务服务体系化建设要求,各级政府统一设置服务大厅,使用全省统一名称标识。五是强化监督检查评价。根据职责分工,对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动态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充分运用各类结果,促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贯彻、执行和持续改进。

四、强保障,务求工作实效。通过加强保障措施,确保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顺利,成效显著。各县、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照《指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合理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同时,要切实落实分工要求,有计划、按步骤督促,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适时测评,确保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顺利推进。(蚌埠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