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编办《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机构编制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自觉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县编办高度重视,坚持“四到位”,切实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工作。
一是组织宣传到位。县编办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编委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精神,并将中央编办通知精神以文件形式转发给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大力宣传,亮明机构编制管理“红线”,提高各责任主体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要通过持之以恒推进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和审批联动机制,到2020年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精准管理、动态运行、监督有力的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体系,实现问题存量逐步减少、问题增量明显遏制、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优化、机构编制管理秩序总体良好的整体目标,为全县事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全面落实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明确专人,从机构编制核查、专项检查、选人用人巡视、经济责任审计和举报受理等方面,对照“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文件,对各单位违规超编进人、领导任职不规范、行政机关混用事业编制、违规增设机构等问题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摸清问题底数,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问题台账要求列明问题类型、原因、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时间等。
三是问题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反机构编制问题,制定问题清楚、措施具体、目标明确的分类限时整改措施。同时,县编办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等通讯工具向有关单位解释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在解答过程中引导其对“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政策文件再学习,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各项问题对账销号。
四是督查监管到位。进一步发挥职能监督作用,不定期对各单位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推动审批联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隐瞒不报、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确保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红绿灯制度,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问题整改的,直接亮红灯,机构编制部门原则上暂停受理有关新增机构编制申请,直到问题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