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要求和市编办的工作部署,阜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事业单位法人1%—3%的比例随机抽选出柴集镇中心卫生院、田集镇中心学校两家事业单位为实地核查对象。
通过实地核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有效地促进了事业单位法人按照登记管理事项开展各项活动、如实公示活动信息;进一步增强了事业单位法人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自觉性,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行为,同时也为2017年度的年度报告工作进行了很好的宣传动员作用。(阜南编办 李全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