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和县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经清理,保留事项196项(其中冻结18项),取消18项,转变管理方式49项。
一是重清理,强化全面性。县审改办对照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县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依据不充分的事项,承接省市取消、调整和下放事项,依法增加应由县级政府实施事项,确保应由县级政府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清单,清单之外无行政许可事项。
二是重规范,强化统一性。对照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马鞍山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逐项对县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依据、流程和办理时限进行统一规范,确保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与中央、省市保持一致,上下衔接顺畅。
三是重审核,强化法制性。县审改办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市县规范性文件,经单位梳理、审改办初审、征求专家意见、部门反馈、法制办审核、部门确认等环节,逐条对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合规。(和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