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皖政办〔2016〕15号)精神,切实解决困扰基层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及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日前,六安市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结合两个新型服务清单编审开展“证明类”事项专项清台理工作的通知》(六权责〔2017〕1号),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清理规范在行使行政权力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由其他机构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专项清理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为自查清理阶段、审核确认阶段、公布运行阶段。目前各单位已将本单位的证明类事项报送至市权责办,市权责办正组织力量紧张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