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协同市城管局拟定我市改革方案,拟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工作,以及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等方面部分工作,划转城管部门负责;住房城建、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监管等6大领域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实现集中行使;通过内部调剂的方式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力量,目前改革方案正在按程序报批。
二是推进市场监管体制调整完善。调整优化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布局,完善园区市场监管体制,在市经开区(示范园区)、慈湖高新区、郑蒲港新区管委会设置市场监管局。协同相关单位做好市场网格化综合监管相关工作,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三是推进采石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执法、管理与经营分开、积极稳妥”的原则,实施采石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组建风景名胜区统一管理机构,实行景区统一综合执法。
四是推进郑蒲港新区综合执法。调整设立郑蒲港新区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接市环保、住建等20多个部门及和县政府委托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职权,实现了新区范围内综合执法。(马鞍山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