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市编办立足本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加强食品安全规定,以“三个加强”为突破口,着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体制。
一是加强监管体制建设。将县(区、园区)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整合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按照“一镇(街)一所”要求,调整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设立市场监管所;园区乡镇市场监管所与市场监管局实行局、所合一模式,乡镇(街道)基层市场监管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
二是加强执法体制建设。为加强食品安全等市场稽查工作,各县(区)组建市场监管稽查机构,并相应设立了食品监督检验机构。从市、县(区)相关事业单位调整编制,专门用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机构建设。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加强基层监管机构人员力量,2017年,招录20多名食品等专业人员,并从县(区)机关选调人员,充实到基层一线监管机构。在人员指标紧缺情况下,近两年拿出50多名指标,用于招聘县区食品安全市场执法、检验等人员,充实了基层执法、检验队伍。(马鞍山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