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并落实“1+X”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制度,近两年来,区编办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制订实施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及时调整优化权责清单,根据权责事项调整变化和权力运行监管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完善监管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行政行为,加强了权力运行监管。8月21日,按照省编办要求,区编办对开展权力运行监管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
一是开展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2016年8月,制订印发了《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泉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区35个部门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10个,编制了本部门的的市场主体名录库、以政府法制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资源的执法检查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经过科学测算,各部门都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是开展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2017年6月,制订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整体性、全过程、多方位的监督和管理。共有30多个部门已将监管相关制度资料报送区编办备案。
三是开展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2016年12月,印发了《颍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颍泉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情况,对区级政府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将区级政府行政权力事项优化升级为1386项。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在政府权力运行中,逐步解决了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情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倒逼行政审批部门更多地转入事中事后监管,有效地提升了监管的效能。(颍泉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