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登记局按时完成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失信情况调查工作

访问次数: 2695                        发布时间: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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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登记局有关通知要求,阜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调查工作。

阜阳市登记局通过QQ工作群及时将有关通知传达给各县(市、区)登记局,实行市、县(市、区)同步开展调查。市、县(市、区)登记管理局严格按照要求,对“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提示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进行了调查。

通过调查,将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单位、判决及执行法院名称及文号等信息汇总上报。各县(市、区)登记局将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规定,通知失信被执行人所在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建议按照干部任免的有关规定调整该事业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并要求与调整后30个工作日内,向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出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阜阳市编办 张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