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编办“三举措”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

访问次数: 3655                        发布时间: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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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和机关群团信息排查纠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事登函〔20179号)、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转发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和机关群团信息排查纠错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及宿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有关要求,埇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扎实开展了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和机关群团信息排查纠错工作,完善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

一是查缺补漏促完善。埇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省、市要求,通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对全区已登记的465家事业单位及所管理的机关群团所登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有效期自、有效期至、状态”等信息数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核对,认真分析、查找、解决出现信息数据错误或缺失的原因。通过系统“数据整理”、“永久库修改”等功能,对查出的160家法定代表人信息不一致的单位进行逐一进行校正。

二是督促失信换法人。通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查出我区5家因法定代表人失信而被冻结单位,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及时与所属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查明失信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作出说明,按照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求,通知其主管部门更换法定代表人。

三是完善平台促发展。通过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和机关群团信息排查纠错工作,对登载信息没有及时变更的单位进行了督促,对登载信息不完善的单位信息进行了补充,对法定代表人失信的单位要求更换法定代表人。促进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的完善,确保了系统信息的准确、真实、完整。(宿州市埇桥区   秦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