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通过“五个一”严格规范编外人员管理

访问次数: 1722                        发布时间:201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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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近年来池州市通过“五个一”,严控增量,消化存量,严格规范编外人员管理。

一是开展一次调查,摸清底数。20162月,以“两办”文件印发《关于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池办明电〔201642号),对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掌握编外人员工作岗位、用工形式、批准机关、工资收入以及签订合同情况,首次全面摸清市本级编外人员情况。

二是出台一个办法,管住入口。池州市编办认真分析市本级编外聘用人员现状和存在问题,借鉴外省市的经验,研究出台《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池办秘〔201678号),对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员额核定,聘用人员的录用条件、待遇、招聘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分别作出明确规定。

三是构建一个库,实名管理。池州市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名制管理做法,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实名制数据库,对编外人员实行实名动态管理,要求各单位及时向市编办报备编外人员变动情况,并同步更新编外人员数据库。

四是建立一个机制,规范程序。建立编办、人社与财政等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对编外进人、人员经费拨付等方面共同审核把关。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定公开招聘方案,由主管部门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审批后组织实施。编外人员招聘工作完成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下文明确最终编外聘用人员名单,报市编办、市人社局予以审核确认后,财政部门作为拨付经费的依据。

五是纳入一项考核,强化落实。将各单位执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情况作为机构编制管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范围,通过考核倒逼,确保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