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坚持“五个对标”抓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访问次数: 1011                        发布时间:2017-09-21

[字体: ]

915日,蚌埠市政府市长王诚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听取市编办关于市级政府权力清单位和责任清单调整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蚌埠市市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7年本)》。

王诚市长指出,建立健全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打造更加科学合理的清单制度体系,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市级政府职能体系,推动各部门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王市长要求,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新公布目录,尽快修订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指南和监管细则,明确行政权力运行的办理程序、涉及部门、承办机构和岗位、办理期限、服务方式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权力运行监管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权责清单运行中问题,确保权责清单落地见效,政府权力规范运行。各县、区政府要迅速开展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于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同时,要对标市级权责清单目标,确保市、县(区)共有权力名称、类别、依据要与市级清单保持一致,打造权责清单升级版。

会议要求要做到“五个对标”:一是对标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及时调整权责事项,确保权责清单依法合规;二是对标全省行政审批统一规范,调整行政审批目录。蚌埠市行政审批由为56大项,256小项,调整为132大项,219小项,比调整前减少37项,精简14%;三是对标国家和省简政放权,调整权责清单目录。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权力事项,尤其是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类精简取消,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四是对标省直单位优化试点调整权责清单目录。蚌埠市作为试点市,组织对应部门进行优化升级,统一规范权责事项的名称、种类和依据。五是对标市政府部门职能调整要求,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把该减的坚决减下来,该放的彻底放出去,实现权责清单精简瘦身。(蚌埠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