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优化完善县级清单制度体系,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太和县编办牵头开展2017年度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此次动态调整的范围为《关于公布太和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太政〔2016 〕99号)、《关于公布太和县县级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太政办秘〔2016 〕126号)、《关于公布太和县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太政办秘〔2016 〕124号)、《关于公布太和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太政办秘〔2016 〕125号)公布的事项,自清单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因法律法规的颁布或修改、上级部门要求以及单位职能调整等原因,各部门需增加、取消等需要调整的事项。
开展动态调整工作是清单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县编办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调整范围,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清单动态调整任务。(太和县编办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