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编办采取六项措施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工作

访问次数: 3885                        发布时间: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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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工作,马鞍山市编办通过推进改革、创新管理等方式,充分挖掘现有编制资源,提高编制资源效用,切实将我市行政编制控制在省规定员额内、事业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基数内。

一是推行编制动态调整。根据社会发展和工作需要,对确需增加机构编制的,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设立机构,编制从职能弱化或撤销的单位调剂。二是在2015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市、县()积极采取措施同步核销机关自定编制,严格按程序报批行政编制跨层级调整,全市各级机关的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均控制在省规定的范围内。三是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在公路、城管执法等体制改革中,对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收回空编。四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公益类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加大对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整合力度,通过撤并职责相近、设置重复、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以控制事业编制总量。五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计划管理。上收全市机关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审批权。每年综合自然减员、单位性质和任务以及编制空缺等因素,审定招录招聘计划,做到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六是强化监管,加大控编减编督查。将控编减编工作纳入市、县()年度考核,建立健全控编减编督查协调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及时予以纠正,确保2017年底完成控编减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