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全面、真实、有效的支撑。省编办督查处提前谋划,认真组织,严格审核,顺利完成2017年度全省市级机构编制年度统计工作。
一是提早谋划任务,确保统计及时性。2017年度的编制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根据中央编办的安排部署,督查处第一时间下发通知,召集全省十六个市编办和两个省直管县编办监督检查负责人及经办人在合肥召开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布置会,传达中央编办统计工作精神,进一步细化指标解释,明确填报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二是采集源头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性。省编办督查处把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摆在工作首位,严把数据采集关。统计时,要求机构名称、规格、编制数、领导职数、主要职责等统计数据的采集,必须以正式的机构编制文件为依据。三是加强规范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性。为了确保各部门和单位上报编制统计数据的准确、规范,督查处认真审核,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进行填报。编制数、领导职数、机构规格等与“三定”文件规定和编制部门的文件批复情况不一致的一律不通过,上报统计报表无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一律不通过。四是注重综合分析,确保参考可用性。督查处在统计过程中注重统计综合分析,对本年度机构编制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增减变化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成效与不足等情况,运用比较分析、结构分析、综合评价分析等手段,开展专项统计调查与分析,撰写统计工作报告。
下一步,督查处将会对各市2017年度机构编制统计结果进行通报,针对统计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各市整改工作的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