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编办“四个明确”扎实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17年年度报告工作

访问次数: 103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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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监管方式,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及省、市编办有关通知要求,宿州市埇桥区编办 “四个明确”全面启动全区事业单位法人2017年度报告工作。

一、明确报告对象、时间和内容。宿州市埇桥区编办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17年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凡是2017年12月31日前已进行全国统一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法人全部纳入年度报告对象,报告时间从即日起到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报告所需提交的材料和公示内容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年度报告”专栏及“年度报告常见问题解答”进行提交。

二、明确登记机构审查内容和报告方式。为厉行节约,优化办事流程,遵照有关规定,要求全区各事业单位一律使用二维码图片登录“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上传年度报告,系统于3月31日后自动将年度报告内容在“安徽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年度报告公示”专栏公示。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事业单位无需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三、明确专人负责和审核程序。年度报告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建立埇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QQ群、微信交流群,制定年度报告操作演示、年度报告提交材料注意事项、年度报告操作流程图和图片压缩操作演示,把相关材料和各单位登陆二维码及时发放到群文件线上线下全方位给办理人员提供便捷服务,每周更新一次群通知通报年度报告完成情况,督促各单位尽快完成年度报告工作。明确审核程序,确保材料准确规范。按照网上登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受理、审核、核准、通知、复核等环节工作;针对个别单位上传材料不规范不齐全,业务开展情况填报过于简单的问题,区编办及时退回并要求其补充完善,进一步提升材料报送质量。

四、明确处理方式和抽查办法。凡未按期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将纳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诚信体系的异常目录,并将未按期报送名单向社会公示。同时,该办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定期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发现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宿州市埇桥区编办 秦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