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完成市县乡村四级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审工作

访问次数: 903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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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公共服务清单建设推进会要求,合肥市按照依法依规、统一规范、便民实用的原则,认真开展市县乡村四级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审工作。

一是及时部署,加强指导。印发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审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市)区按照省市县乡公共服务清单编审要求,完成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梳理和审核工作。

二是集中办公,多轮审核。2018年2月1日至7日,市编办抽调各县(市)区相关人员集中办公,以市级公共服务清单为基础,分别通过对各县(市)区的县乡村三级公共(便民)服务事项的比对,汇总形成市县乡村四级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通过小组审核、组间互审、项目组复核,形成我市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三是征求意见,有效衔接。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征求市直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做到市、县、乡、村四级服务清单有效衔接。

四是按时完成,及时上报。我市共梳理出公共(便民)服务事项1800项,其中依申请事项1013项。1013项中包括市级独有235项,市县共有401项,市县乡共有50项,市县乡村共有24项,县级独有189项,县乡共有31项,县乡村共有37项,乡级独有17项,乡村共有25项,村级独有4项。(合肥市编办)